旺報 【(香港《文匯報》記者聶曉輝報導)】
 香港於兩年前實施最低工資後, 基層勞工生活得以提升,惟工時偏長問題,卻困擾每一名打工仔。香港統計處資料顯示,2011年港人平均每周工作長達47小時,逾65萬人曾超時工作。港府剛於上周成立標準工時委員會,期望可在3年內為本港工時問題定出未來路向,包括研究標準工時立法的可行性。有打工仔指出,長期加班工作導致身心俱疲,家庭生活亦大受影響,期望當局盡快制訂標準工時,令僱員加班可獲應有津貼。

 最低工資實施後,約30萬名基層員工薪金獲得即時提升;惟標準工時議題卻牽涉全港打工仔,現時專業人士工時過長的問題亦十分嚴重。年約30歲的李先生從前在一間建築公司當助理工程師時,每天工作由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但試過有一整年時間都是每晚11時才下班,「雖說是每周5天工作,但其實周六都要上班,周日都要經常工作,那一年就像是與世隔絕」。他指出,長期工時長的生活,令他腸胃出現問題,家庭生活亦大受影響。

 臨收工增新工作超時

 李先生5年前轉到一間工程顧問公司擔任工程師,超時情況才略為改善,雖然每晚普遍8時至9時便可「收工」,但也有更多時間陪伴太太。他認為,當局應盡快制訂標準工時,讓僱主有一個基準工時參考,「僱員超時工作,便應有津貼,令僱主可以想清楚,是否要增聘人手」。

 任職設計師的周小姐指出,從前在一家建築公司工作,身邊不少同事都將睡袋及牙刷放在公司,以備經常「通宵作戰」。她又謂,本應傍晚6時下班,卻不時見到有同事工作至晚上8時準備收工時,才被上司額外分配工作,「我自己則經常在下午5時被上司委派新的工作,更限我要在晚上9時前完成,我要『開引擎』才勉強趕及起貨」。

 設計師工時過長專注力下降

 周小姐無奈地說:「不止一次每每想收工時,便被上司召入房,再委派新工作;加班工作又從無獲津貼。」周小姐去年轉職新工,每周6天工作,合約寫明工時為朝9晚6,卻經常需工作至深夜近12時,甚至要再開會數小時才有得「收工」,「僱主又指示不清,設計圖經常改完又改,平均每周工作長達60小時」。周小姐後來再轉一間中小型的室內設計公司工作,超時工作情況才得以改善。

 長時間工時長令周小姐整個人缺乏衝勁,專注力亦下降,難以在工作及私人生活間取得平衡,「我作為設計行業(一分子),創作靈活度亦降低」。她指出,1997年後行業競爭大,有太多設計公司,故每當有生意,便會搶來做,但其實公司人手卻不足以應付接下的工作,又不願額外聘請人手,「連兼職都不願請」,以致設計業工時一直偏長。

 周小姐認為,為標準工時立法對打工仔是一件好事,但亦相信部分行業實行起來,卻是「知易行難」。她說:「就像我們這些做設計的,有時很講求創作情緒及靈感,標準工時的確不易實行,要仔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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