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經刑事局國際科會同高雄縣政府警察局及高雄縣勞工局等單位,近半年多來調查及蒐證,發現該集團確實涉及不法,依法查處之時機已臻成熟,乃於98/05/26兵分5路,持板橋地院搜索票及板橋地檢署拘票同步分赴誠○及台○等集團仲介公司執行搜索,現場查獲贓證物共計有外勞提款卡、本票、公司帳冊等6箱贓證物,並拘提王○立、許○光、王○華、林○燕、黃○英、潘○娜等6名犯嫌到案。本案被害人印尼籍家庭監護工安娜(化名)曾向高雄縣政府勞工局投訴遭誠○集團仲介公司巧立名目,涉嫌以不當債務約束、剋扣薪資,且未依契約支付勞動基本薪資每月新台幣15840元,涉嫌勞力剝削,案經本局派員訪查多名印尼籍外勞,並深入調查發現誠○夥同台○等集團人力仲介公司確實涉及不法,利用外勞抵達臺灣急於賺錢心態及外勞不能、不知或難以求助之處境與違反該等外勞本人意願,威脅迫使外勞簽立不明文件及不實借據,又涉嫌提供偽造收據予不知情雇主以矇騙警方追查。據被害人安娜(化名)供稱:其在印尼仲介公司PT.PAMORSAPTADHARMA曾遭印尼仲介王○華(臺○人力仲介公司負責人)恐嚇說如有人問起,一定要說有向○○銀行借款,否則就不能到臺灣工作,且其在抵達臺灣誠○仲介公司後,又遭該仲介公司印尼籍翻譯潘○娜恐嚇強迫簽署向誠○仲介公司借款2,900美元之借據(新台幣10萬2,951元),如不簽署即會遭到遣返,後來其又向高雄縣縣政府勞工局申訴,卻又在前往縣府勞工局協調途中之車上,遭到誠鼎仲介公司實際負責人王○立恐嚇脅迫一定要向縣府勞工局說其印尼父親有收到美金2,900元,否則就要將其強制遣送回印尼。誠○及臺○仲介王○華、潘○娜、王○立等人顯涉有恐嚇、妨害自由等罪嫌。另本局函文至國內多家銀行查詢,經查該公司並無幫外勞辦理貸款資料,但誠○仲介公司明知貸款未核准通過,卻仍每月分別外勞薪資中扣除4,703元及4,438元貸款等費用,另強制扣留外勞之金融卡、存摺、護照,強迫簽本票及借據,誠○等多家仲介公司人員,因心生畏懼,將外勞金融卡及密碼單用碎紙機絞成一堆碎片,顯有規避警方查緝之嫌。另誠○仲介公司交付給雇主之外勞薪資表中每月可領薪資金額卻與呈報給勞委會之外勞薪資表中每月可領薪資金額差異過大,明顯遭到誠○仲介公司惡意苛扣薪資。另根據雇主李○祥於警訊時供稱:誠○仲介公司傳真3張偽造不實收據,目的是要雇主李○祥做不實筆錄、誤導警方追查。誠○人力仲介公司確實涉有恐嚇、妨害自由、詐欺、偽造文書等不法情事。查誠○仲介公司,專營外籍勞工仲介工作,於96年6月15日迄今不到二年時間,在全台各地就有12次違規處分紀錄,並遭處以共計6326,870元之罰緩,並遭勞委會勒令停業中,目前改以臺○人力仲介公司繼續對外營業,為繼續賺取暴利,仍然繼續以此等惡劣手法、並以不當債務約束、剋扣外勞薪資、涉嫌剝削外勞勞力,並利用精神重障及身體殘障之許○光,擔任仲介公司人頭負責人,許某幾年前就已經在佑○療養院接受精神治療;另該仲介公司所使用金融帳戶,亦以外籍人士EDDIEMULJONO名義所申請,藉此規避勞委會及警方追查,足以證明誠○及臺○人力仲介公司係以外勞仲介為名,行賺取高額暴利之實。刑事局國際科前曾自98年2月偵破持志仲介集團以同樣手法,逼迫外勞簽訂本票、借據、扣押銀行存摺、金融卡及以不當債務約束外勞,剋扣外勞薪資,10多年來獲取不法利益高達新台幣10億元之多,誠○及台○等集團仲介公司仍不引以為鑑,竟再度循不法模式,賺取不法暴利。來臺工作之外勞均屬弱勢的外來族群,亦是典型勞力剝削的人口販運被害人,不僅侵害外勞權益及尊嚴更易造成台灣侵害人權的國際形象,此次檢警共同合作,再度偵破誠○及台○等集團仲介公司涉嫌人口販運之不法行為,成功瓦解此一不法集團,對提升防制人口販運之整體作為與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有極大貢獻。轉載自:http://www.cib.gov.tw/
徵信社,徵信
- Jan 30 Sat 2010 00:38
國際刑警科偵破「誠○」及「臺○」人力仲介集團逼迫外勞簽訂本票或借據,涉嫌侵占、詐欺、恐嚇及偽造文書等,不法所得高達伍仟餘萬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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