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09/06/16 04:09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財政部昨天預告「免稅商店設置管理辦法」修正草案,配合中國觀光客來台政策,首度開放免稅商店可以收受人民幣,但銷貨找零仍以新台幣為限。財政部關政司說明,現行「免稅商店設置管理辦法」規定,機場及港口免稅商店收取貨款以「外幣」為原則,不過,現行法制規定,「外幣」不包括「人民幣」,因此免稅商店無法收取人民幣,為因應開放中國觀光客來台,財政部特別修改管理辦法,明定機場及港口免稅商店收取貨款,應以「新台幣以外之貨幣」為原則,機場及港口免稅商店的市區預售中心及市區免稅商店,則可收取新台幣或「新台幣以外貨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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