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邦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於95年12月底至本局偵九隊報案,指稱該公司之「遊戲基地」(gamebase.com.tw)網站於95年10月至12月間持續遭受不明駭客入侵後端資料庫,發現「遊戲基地」多個管理者帳號、密碼恐遭破解,多個會員經驗值、虛擬幣值(簡稱G幣,在「遊戲基地」用於兌換等值電子商品)等電磁紀錄遭不正常篡改,為此「遊戲基地」投入網管人員與駭客進行攻防,對網站營運影響甚鉅,爰由本隊主動偵辦。(二)案經本隊與「遊戲基地」網管人員分析網站入侵歷程,過濾分析相關連線紀錄,發現駭客出沒於高雄地區,進一步分析資料,赫然鎖定一名年僅16歲吳姓少年涉案,令本隊人員相當詫意。本隊見時機成熟,持高雄地方法院核發搜索票至吳○○住處搜索,吳○○坦承犯行,供稱網站入侵知識及技術皆自學而來,渠入侵「遊戲基地」係利用Google強大搜尋功能找出網站漏洞(GoogleHacking),藉以突破防火牆管制進入公司內部資料庫,進一步取得會員及管理者帳號,渠供稱所為是協助「遊戲基地」找出安全漏洞,未料耗費「遊戲基地」龐大成本進行網站改版,吳嫌指稱篡改會員經驗值、G幣是為了測試,表明只有修改自己本身資料,而對於其他會員遭篡改部分表示不解,警方對此認為有追查必要。吳嫌未經授權入侵網站罪證明確,依法將函送高雄少年法庭偵辦。(三)本隊針對篡改電磁紀錄部分持續清查,循線追查過濾出嫌犯施○○涉案,經本隊通知施○○到案說明,施嫌坦承篡改電磁紀錄犯行,渠於95年10月至11月間任職「遊戲基地」之外聘站務人員,工作內容為負責審核、處理討論板事務、會員違規相關問題等,然渠利用任職期間取得網站管理者帳號及密碼,取得最高權限後未經授權擅自修改個人與特定網友經驗值、G幣,「遊戲基地」於11月發現電磁紀錄遭異常修改,為此「遊戲基地」在同月將施○○革職,並追究相關責任。施嫌未經授權篡改電磁紀錄,涉及違反妨害電腦使用罪嫌,將依法函送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四)電磁紀錄是網路世界的重要資產,包含會員個人資料、信用卡資料、消費紀錄、虛擬貨幣等,資料安全尤其成為電子商務網站的命脈,是以網路安全議題在世界各國都相當重視,無不投入極大心血經營。身為地球村的一員,我國刑法有妨害電腦使用一章加以規範,我國警方亦十分重視網路犯罪問題,對於網路犯罪掃蕩不遺餘力。在此呼籲網路使用者應有正確的使用觀念,凡未經授權入侵他人電腦、破解密碼、登入帳號、篡改資料皆會觸犯相關刑事法,千萬不要以身試法,勿因一時輕忽而造成終生遺憾得不償失。轉載自:http://www.cib.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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