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公益消息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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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大家的照顧終於我也因為自身原因要離開了離開~感謝曾經教導過我的人感謝曾經提攜我的長官感謝一起打拼的夥伴們感謝讓我成長的人事物三年了我ㄧ度灰心喪志以為自己原地踏步離開後(More......)轉載自:http://www.wretch.cc/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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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蘭嶼孩子的彩色筆募集計劃轉載自:http://l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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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性侵兒反被告遺棄罪「我是媽媽ㄟ!你不養我,我就要去提告,讓大家都難看!」一位多年前勵馨服務的家暴個案現身說出媽媽警告要提起訴訟,要求她善盡扶養之責。勵馨基金會及法律扶助基金會共同召開記者會,說明家暴、性侵兒反被告遺棄罪的難堪並呼籲修法! 轉載自:http://blog.roodo.com/la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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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節不快樂─還給不婚女人當媽媽的權利婦女新知基金會母親節記者會2009年5月9日「台灣生育率又創新低!」近年來無論是政府、專家學者、新聞媒體無不焦慮台灣女人不生孩子,但非常諷刺的是,當大家都把焦點放在已婚女人的子宮,頻頻探詢她們為什麼不孕育孩子的同時,卻處處限制與拒絕不在婚姻中的女性當母親的權利,無論她們是否擁有同性或異性伴侶,或者是獨身一人,只要沒有進入異性戀婚姻,就無法使用人工生殖技術,也無法享用社會福利機構提供的收出養服務,讓她們想生也不能、想養也困難,遠遠被排拒在當母親的大門之外。 轉載自:http://blog.roodo.com/awakeningfound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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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有育嬰假七年後育嬰津貼終於通過受薪家庭實質補貼兒童照顧多元選擇 婦女新知基金會記者會             時間:2009年3月31日(星期二)下午16:30    地點:立法院群賢樓門前       立法院朝野協商同意《就業保險法》將修訂增加「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並在今天三讀通過。我們在此感謝各政黨立委的支持,尤其是兩大黨團的合作,包括楊麗環、黃淑英、陳節如、侯彩鳳、楊瓊瓔等女立委的努力,以及勞委會的推動。今日通過的育嬰津貼,將使父母任一方在請育嬰假期間(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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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台東分會執行秘書廖頌熙      「花蝴蝶」亞婷雖然常常穿載名牌物品到學校上課,但「花蝴蝶」也有落難的時候。某日,亞婷愁眉苦臉地到學校上課。 轉載自:http://blog.roo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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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扶基金會繼全國首件聲請更生案件成功之後,於今日(8/14)公布全國首件清算案件裁定免責!本會受扶助人李小姐因生病無法工作,為了生活積欠債務24萬元,雖經協商,但仍因生病失業無法償還,因此李小姐透過本會台中分會協助聲請清算。經台中地方法院於7月9日裁定清算程序開始並結束,於8月5日裁定免責,李小姐的債務從此一筆勾消,並永遠脫離債務深淵。本會亦將向法院聲請復權,解除對李小姐因清算程序所造成生活或就業限制,李小姐的人生終於能重新開始。 轉載自:http://blog.roodo.co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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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弱勢民眾爭取法律權益的法律扶助基金會於今(24日)公佈年度申請案件,報告顯示全台法律扶助案件總扶助量為27,774件,比起去年成長達61%,其中消費者債務清理相關案件,占全年度扶助案件比例達38%,顯示有債務問題的民眾確實需要法律上的協助。此外,因應近期社會環境之變遷,前往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的民眾又以無業、勞工為最大宗,未來預計將有更多因無薪假、裁員、失業的勞工朋友會面臨勞資相關之法律問題,法扶會也呼籲有需要法律協助的弱勢民眾多多運用法律扶助預約專線(02)6632-8282【量量善惡.幫你幫你】。 轉載自:http://blog.roodo.com/la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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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報導》愛心搬家弱勢享折扣2009-07-09【980709-自由時報/邱紹雯/台北報導】50歲的阿萍(化名)撫養3子,同時必須照料聾啞的雙親,上個月遭先生家暴,急欲搬離住處,臨時的搬家支出讓原本就沉重的經濟壓力雪上加霜。崔媽媽基金會結合優良推薦的搬家業者推出弱勢搬家服務,提供折扣與補助,協助弱勢家庭度過難關。一福搬家公司老闆黃永池說,自己也是窮苦出身,從一輛貨車白手起家,更能體會底層的心聲,加入崔媽媽優良搬家評鑑的業者們都有共識,只要出示中低收入戶證明即給予8折減免。他坦言,不少遊走邊緣的弱勢,即使沒有清寒證明,也會盡量視情況協助,或酌收工錢,只希望讓需要的民眾得到幫助。崔媽媽基金會也提供最高5000元的弱勢居住基金補助,相關減免、補助資格及流程,可上崔媽媽弱勢搬家扶助網頁查詢,http://www.tmm.org.tw/fodat/fodat-04.htm,或電洽(02)23658140分機131。 轉載自:http://blog.roodo.com/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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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因應本會業務調整,本會台北分會自4/25日起停止每週五夜間審查時段,原每週二之夜間審查時段照常服務,造成大家的不便,敬請見諒!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服務資訊地址:台北市金山南路二段200號6樓電話:(02)2322-5151傳真:(02)2322-2051Email:taipei@laf.org.tw服務及審查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週二晚間6:00~9:00開放夜間服務(每時段前一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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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6月27日蘋果日報租後ㄟ心聲分租套房電費每度5元合理嗎?*案例提供:《蘋果》讀者發表時間:2009/6/17發表主角:阿威我最近因為要到外地工作,所以租了1間套房,合約中規定電費要由房客付,房東每度要收5元,不過台電每月每度電費不是收3塊多嗎,房東為何會收這麼高?這樣子沒有違法嗎?專家建議4~5元屬正常範圍黃琡珺崔媽媽基金會執行主秘崔媽媽基金會執行主秘黃琡珺表示:套房、雅房因為居住人數多,整戶或整棟房屋的用電量較高,由於台電是採取累進計算,用電量愈多,收費也愈高,加上還須繳納公用電費,所以房東的收費通常會比台電稍高,每度收費4到5元應屬正常範圍。套房、雅房租用前,可檢視房東是否在各房間裝設獨立電表,沒有的話,可請房東加裝,如此在計算電費時較明確,且較公平,不易有爭議。此外,租屋族在簽約時,最好先與房東議定電費的收費標準,並載明於契約書內。 轉載自:http://blog.roodo.com/tmm_taich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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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扶寶寶又來囉!好久沒和大家見面了一見面就要分享好消息!法律扶助基金會和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首次攜手合作提供債務繼承的相關法律救濟宣導及文件喔! 民法繼承編於民國97年1月4日修正實施,其內容保障未成年人的繼承權益,若孩子同時繼承到財產與債務,對於繼承而來的債務,孩子僅須以遺產負責,不再終生揹債。 而且這項修法並無限期的溯及既往,只要你繼承當時未滿20歲(且未婚),或為經法院宣告的禁治產人,都可主張「僅以遺產為限,對繼承債務負清償責任」,遺產不足以償債的部分,你無需負擔。 如果是成年的繼承人則須在「知道自己是繼承人」的三個月內,主動到地方法院聲請「限定繼承」或「拋棄繼承」,否則就視為是當然繼承,萬一繼承到大筆債務,恐怕終生都要負責償還,面臨債權人扣押薪水及存款的問題唷! 由於修法後的救濟程序仍不完備,債權人還是可能聲請扣押揹債兒的存款及薪水,扶寶寶在此建議有相關問題的民眾: 一、在三個月內主動向法院聲請 最能確保權益若知道親人生前有負債,未滿20歲的繼承人(本人或由其監護人)還是主動在「知道成為繼承人」的三個月內,到地方法院聲請「限定繼承」或「拋棄繼承」,最能確保權益。除非忘記了、或聲請時限超過了,才把現行對未成年繼承人的保障條文,當作第二道防線,改向債權人協商、陳情,或以向法院聲明異議、提起訴訟的方式落實權益。二、已繼承者,現在就向國稅局申請遺產清單由於國稅局僅提供五年內的電子檔資料,紙本資料也僅保存15年,為免檔案佚失,家扶基金會建議,現在就向國稅局申請親人(過世時)名下的財產資料(遺產稅申報資料),作為你繼承所得遺產的證明文件,以向債權人及法院釐清你所須負擔的繼承債務責任。三、不要忽視法院寄來的文件通知民眾收到法院寄來的通知,常因不知如何處理或未出庭,錯過主張自身權益的時機。家扶基金會建議你,可向各縣市政府的免費法律服務櫃台求助,弱勢民眾及家庭可向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免費的法律扶助(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才能在期限內主張你自身的權益,避免對你不公平的判決。 如果你需要債務繼承相關的法律救濟文件,歡迎至法律扶助基金會網站http://www.laf.org.tw/tw/download/index_cata.php?Down_Cata_ID=15&ToPage=1&Submit=%B7j%B4M或家扶基金會的網站下載!www.ccf.org.tw 如果你想和扶寶寶一樣,協助更多揹債兒脫離天上掉下來的債務,你也可以下載債務繼承的宣導文宣自行使用喔! 轉載自:http://blog.roodo.com/la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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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扶台北分會今年度最後一場下鄉活動來了!歡迎汐止地區民眾踴躍參加!時間:11月17日地點:汐止市厚德山光里活動中心(台北縣汐止市樟樹一路137巷26號2樓) 轉載自:http://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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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網友大家好,本會部落格在各位的支持之下,已經日漸茁壯,而網友的回應也相當豐富,有詢問法律問題的、有債務問題的、甚至會幫本會加油打氣,當然也有針對本會的缺失提出建議的。這些回應,本會都非常重視,也非常樂意接受,因為在這些回應中,我們也看到了台灣的縮影,從各種的法律問題到過去不被重視的卡債問題,現在都一一浮現抬面。不過版主要跟大家說的是,由於大家的問題都有一定的難度,有時候無法立刻幫大家解答。更何況,部分網友的問題已屬於相當複雜的法律問題,無法以留言的方式解答,需要更進一步的諮詢,甚至申請法律扶助,或是有些問題很急迫,版主都認為應該立刻撥打電話到02-6632-8282到本會,卡債問題就應該打02-3322-6666預約卡債諮詢。尋求更進一步的協助。所以請各位網友,千萬不要為了等待回覆而耽誤,基金會的大門會一直為您打開。謝謝! 轉載自:http://blog.roodo.com/la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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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高雄林春華律師許多丈夫只要酒醉或工作不順,就三天二頭暴力發洩在妻子或兒女身上,老一輩的婦女總是為了婚婚或子女一再忍受,不肯離婚。事實上,忍讓只會助長暴力者再犯,循求法律解決並不困難。 轉載自:http://blog.rood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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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8月01日蘋果日報租後ㄟ心聲房客欠租已提告換鎖是否違法?*案例提供:《蘋果》讀者發表時間:2009/7/10發表主角:鄢先生我將雅房分租給3人,其中,A君因積欠2個月租金被我提告,B與C繳款正常。最近要換客廳門鎖,寄了存證信函給3人,表示租金繳清的房客,才能領新鑰匙,A君一定不配合,房東可能因此要負法律責任嗎?專家建議判決未出爐恐違法李岳洋崔媽媽基金會義工律師崔媽媽基金會義工律師李岳洋表示:雖然此案房東已對欠租房客提出告訴,但在法院判決未出爐前,房東逕行換鎖,恐違反刑法304條,妨害人行使權利的疑慮;若是房東最後敗訴,房客可以房東侵害房客行使權利為由提出告訴。因此,建議房東待法院判決出爐後,再行使自身各項權利較恰當。若非得在判決前進行換鎖,事後遭房客提告,則房東可以主張因房客欠租,換鎖非故意行為。 轉載自:http://blog.roodo.com/tmm_taich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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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媽媽公寓大廈Web2.0知識「家」互動論壇推出試營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06年,有感於公廈管理問題的龐雜,因此崔媽媽規劃了「公寓大廈討論區」,由陣容堅強的律師、顧問群負責回覆各種疑難雜症;2009年,本著「開放」、「共享」的精神,我們將討論區推進為「公廈web2.0知識家論壇」,期許透過更強大的交流、溝通功能,吸引更多民眾投入對社區公共議題的關心與瞭解。「崔媽媽–公廈Web2.0知識「家」互動論壇」歡迎您來共襄盛舉!★★登堂入室PK網址★★http://60.251.130.139/new_web/ 轉載自:http://blog.r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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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七場。每場最多300人。10/27、11/3、11/17、12/15、12/29、1/12、1/26,均為週六上午。活動地點:立法院群賢樓九樓(台北市濟南路)一段1號。報名專線:請於上班時間撥打2322-5151(法扶台北分會)。活動主辦單位: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協辦單位:中華民國金融消費者權益監督協會 轉載自: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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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知報報 2009.6.24 【性工作/性交易 相關新聞】取締娼妓不再列績效2009.06.24     聯合報           李順德                     配合性交易除罪化,行政院長劉兆玄昨天原則同意內政部建議,今年起取締娼妓將不再列為轄區員警績效,內政部將研訂「成人性交易管理法」專法,研議是否設置性交易專區(紅燈區),讓成人性交易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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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不景氣法律問題激增!法扶成立「法律諮詢中心」即日起提供免費法律諮詢     全球金融海嘯與經濟低迷造成各類糾紛四起,許多民眾遇到法律問題時,卻往往不知道該如何尋求專業律師的協助諮詢!為此,長期致力於爭取弱勢民眾法律權益的法律扶助基金會,繼今年3月與勞委會合作勞工權益法律扶助後,於4月1日起於全國二十三縣市設立65處「法律諮詢中心」,每週開放84個不同時段,提供民眾免費的法律諮詢!民眾可透過「全國預約專線:(02)3322-6666」,或至網站(www.laf.org.tw)預約,即可選擇自已方便的地點和時段,和律師面對面詢問法律問題,並無需負擔任何費用;若諮詢後有進一步的法律需求,如撰狀、調解或訴訟代理等,只要符合法律扶助的標準,就能申請法扶律師免費服務! 轉載自:http://blog.roodo.com/la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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